第四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支持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按照规定予以免责的单位和个人,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受影响。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