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和业主组织/第一节 业主和业主大会第十三条已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或者其他形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可以采取纸质投票、电子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采用电子投票表决的,鼓励通过物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