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来信来访等各种途径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完善受理、核查、移送、督办、处理、答复等处置流程,及时处理报告或者举报,并对报告人、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