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六十二条有效矿山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将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交由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以及施工单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依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30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