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加强口岸建设,完善口岸功能,促进与周边国家互通互联。开展边境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发展自治州优势产品出口。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