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优先执行所担任的常务委员会职务,其他工作和社会活动应当服从常务委员会工作需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