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城镇居民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通过二次供水设施将城镇公共供水进行存储、加压后,提供给居民家庭使用的供水方式。本条例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压力水容器、供水管道等设施。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