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障民生,规范供热市场秩序,维护用户、热经营企业和热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热市场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