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旅游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旅游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