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旅游促进条例/第四章 产业促进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革命遗址、纪念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开发红色旅游精品项目和路线,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基因传承。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