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八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纠正和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