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的部署要求,保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依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守则。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4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