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在本市传承和发展客家菜制作技艺,弘扬客家优秀传统饮食文化,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促进客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擦亮梅州“中国客家菜之乡”品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