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为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巡查排查,配合文物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上报安防、消防隐患险情;
(二)制定地震、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措施;
(三)及时开展修缮、环境整治、卫生防疫、物品陈列展示工作,做好相关设施和物件的日常保养、维护等;
(四)开展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传承利用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