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负有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