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畲医药发展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发展第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畲医药统一品牌和标准建设,加强对畲医药品牌和畲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支持和帮助畲医药权利人、行业协会等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对不适宜专利保护的工艺、方法以及安全有效的单方、验方、秘方、偏方、专有技术和科研成果等,可以通过技术秘密予以保护。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