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有效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散户对染疫畜禽及其粪便、尸体等废弃物,应当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