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或者调整辖区内畜禽禁止养殖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