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