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黄河河道保护治理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鼓励和倡导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河道保护治理公益活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