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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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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保护

第三十二条

有效

沿黄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黄河河道行洪滞洪需要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要求,依法合理利用滩区土地资源。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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