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整治与建设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滞洪区的建设与管理。滞洪区土地利用、开发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防洪要求,保持滞洪能力,减少洪灾损失,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