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七条有效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本行政区域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