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并按照国家规定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考核体系。

学校按照规定配备校医,设置和完善卫生室、保健室等。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