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四章 药品供应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卫生健康部门、省医疗保障部门探索制定医疗联合体内临床急需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及使用管理制度,促进其在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共享使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