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资源配置第十五条有效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合理设置并控制规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