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水资源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讲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管理水量水质、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的管理制度。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