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集体所有土地资产的征用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资产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含水利设施)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