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进步等知识纳入全县干部职工培训的内容。自治县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采取定期培训、岗位交流等方式,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优化少数民族干部结构。自治县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