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各族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权利举报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