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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公布和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可以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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