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应当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