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条有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应当同时提出议案文本和说明,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十五日前,送交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