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和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辞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辞职的,由主席团将其辞职请求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全体会议决定。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辞职的,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5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