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缺,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本市出席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依法个别任命、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补选时,补选程序和方式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