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第三章 国土空间规划第九条有效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下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当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应当服从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应当相互协同,并与详细规划相衔接。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