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参与中山市慈善万人行的组织应当对所属的志愿者在活动前进行培训或者服务交流,提高志愿者的服务专业水平,市红十字会应当予以指导。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