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鼓励学校等教育机构开展中山市慈善万人行文化教育,培育学生的慈善理念和博爱精神。

鼓励商会、行业协会以及港澳台同胞、华人华侨参与中山市慈善万人行活动,促进中山与其他地区慈善文化的交流、融合。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