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第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广府菜产业发展与岭南广府文化传承相结合,推动广府菜产业特色化建设和差异化发展;加强广府菜的品牌宣传推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广府菜传承发展与产业促进;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