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侨乡广府菜传承发展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推动侨乡广府菜标准化建设,并与粤菜标准体系相衔接。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和企业制定菜品、营养、技艺、服务等方面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