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