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辽代城址、塔、墓葬保护志愿服务机制,依法支持志愿服务机构参与辽代城址、塔、墓葬保护的日常管理。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向市、县博物馆捐赠辽代城址、塔、墓葬相关的文物、资料等。

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