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有效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3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