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凡在自治县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产生者应当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按照有关规定征收、使用和管理。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3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