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第十条有效未经法定程序,城乡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按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