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五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由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通过后,应当及时在《河南日报》、省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公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