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优先利用废旧胎粉、建筑废弃物、矿渣、粉煤灰等绿色建造技术,促进高速公路低碳化建设。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低碳转型发展要求,建设充换电、清洁能源等设施。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