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托高速公路网络形成的区位优势,科学编制枢纽经济发展规划,推动交通区位优势向枢纽经济优势转化。

鼓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托区位优势,按照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融合规律,在高速公路上下站口临近规划建设专业市场、制造业基地、物流集散区等,推动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各环节通过高速公路连接,促进枢纽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