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系统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