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四章 传承弘扬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特色红色文化品牌建设,塑造“雪山草地·长征丰碑”“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牦牛革命”等特色红色文化品牌,推动红色教育和红色文化品牌相融合。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